“初级统计师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考点精选解析”一文由出国留学网统计师考试栏目为您整理发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零售商品价格指数编制过程
1.将全部商品分类,选出代表品
2.选择典型地区
3.商品价格资料的调查和平均价格的计算
4.确定权数
5.编制步骤
根据报告期和基期的综合平均价格计算单项商品价格指数;
根据单项商品价格指数用固定加权算术平均数价格指数计算小类指数;
根据小类指数用固定加权算术平均数价格指数计算中类指数;
根据中类指数按同样的方法计算大类指数;
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
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是某一时期实际完成的指标数值与计划指标数量对比的结果。一般用百分数表示。
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实际完成的指标数值/计划指标数值x100%
②划完成相对指标的一般应用
②还可计算计划时期某一段累计完成数占全计划的百分比,即进行进度分析。
计划完成相对数=累计至报告期止完成数/全部计划数×100%
③长期计划任务规定的要求和方法不同,检查长期计划的完成情况有两种方法:
a.累计法:凡是计划指标是按计划期内各年总和规定任务的要求采用累计法计算。
b.水平法:如果计划任务(指标)按期末那一年规定应达到的水平规定, 则采用水平法。
计划完成相对指标的特点:
①对比数为同一总体
②分子分母不能互换
③计算结果视指标性质而定:
a.若指标表现为越高越好,如::产值(量)、劳动生产率值,其值≥1,结果越好。
b.若指标表现为越低越好,如:费用、消耗、成本,其值≤1,结果越好。
c.基建投资额、工资等,其值=1,结果越好。
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
(一)为及时反映全国基本单位的增减变动情况,做好名录库资料的维护更新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属国家统计制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地、市、县级统计部门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口径和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如实报送。第二部分是国家统计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建立的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要求县及县以上统计、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和工商部门共同实施。
(三)本制度包括半年报和年报。表式分为统计系统填报表式和各有关部门提供资料表式。
(四)本制度的资料来源是各部门的单位审批登记资料和经常性统计调查中查到的新增、变动和消亡单位情况。
(五)本制度的填报范围为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六)本制度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代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可在本制度的报表中增加少量指标,但不得打乱指标的排列顺序和编码。
(七)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